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2000037
二、项目名称:双河镇人民政府两中心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长宁县顺江龙家具销售部 | 长宁县长宁镇电力路二段 | 284,59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长宁县顺江龙家具销售部)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空调机 | 空调机 | 美的 | 满足办公需求 | 4.00(项) | 10,210.00 | 40,840.00 |
| 1-2 | 办公家具 | 办公家具 | 顺江龙 | 满足办公需求 | 125.00(项) | 1,950.00 | 243,7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涛(采购人代表)、周占良、陈毕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管理: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46220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宁县双河镇笔架新村
联系方式:15883128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463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