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DLM-2026-020
项目名称: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8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勘探服务 | 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费用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合同包2(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91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7,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工程设计服务 | 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费用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1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勘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主体资格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如为退休人员不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但须提供与从业单位依法订立聘用合同,附退休证明)。
(3)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现场查询);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南沟门水库上游葫芦河流域富县段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主体资格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如为退休人员不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但须提供与从业单位依法订立聘用合同,附退休证明)。
(3)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现场查询);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至 2026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
地址:富县
联系方式:0911-3212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鼎力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统筹办家属楼西楼302室
联系方式:1870010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
电话:18700101117
延安鼎力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