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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竞...

2026-03-06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3月1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630034GC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75000.00

最高限价(元):2775000.00其中标项一:72.1万元;标项二:64.6万元;标项三:56万元;标项四:43.8万元;标项五:41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支队机关、高速一大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1000.00元

单位:项

标项名称:鄞州大队、高速大队零星维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6000.00元

单位:项

标项名称:江北大队、高速大队零星维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60000.00

单位:项

标项名称:海曙大队、机动大队零星维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8000.00

单位:项

标项名称:车管所快速路一大队零星维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1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服务内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万元以下小型零星修缮工程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内容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224日至202632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每子包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3月10日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3月10日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1116

质疑联系人:章俊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若水、房逸楠、韩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57607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88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真:/

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3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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