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20716(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20716)
二、项目名称:香悦置业新都街道同仁村42亩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1栋6层601、60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4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 | 为成都香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香悦置业新都街道同仁村42亩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 | 1.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中“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或委托方对成果文件格式的要求;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有关规定,并不得违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3.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编制深度等应符合《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的有关规定;4.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要求。5.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供应商应当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6.造价中介机构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项目编制服务时,确保在一个工作日内能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派出完成该项目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注册人员。7.项目的编制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编制时限内完成。 | 根据磋商文件和采购人及代理业主要求,30个日历天内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内容符合招标备案及招标答疑相关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编制需求资料齐备情况下按时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 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提供香悦置业新都街道同仁村42亩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棋(采购人代表)、余海波、付小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取标准按照5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价: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第6项“编制工程量清单或审核”规定的收费标准乘1.25的48%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香悦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180号6 楼
联系方式:徐先生,13880809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吴先生,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吴先生
电 话: 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