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003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号路(光明路—规划纬5路)(暂定)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15号路(光明路—规划纬5路)(暂定)设计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 序号 | 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满分100.00分)→(2)设计实施方案→b.设计与发包方前期工作的配合(分值:1.0~15.0分) | 优(15分):对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就设计与施工配合有具体的方案或承诺。内容、流程详尽有操作性强,有具体实施事项或计划安排,完全满足与施工配合的需求。 良(12分):对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就设计与施工配合有较具体的方案或承诺。内容、流程较详尽有操作性较强,有较具体实施事项或计划安排,较好满足与施工配合的需求。 中(9分):对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就设计与施工配合有一定方案或承诺。内容、流程、操作性中,有一定实施事项或计划安排,基本满足与施工配合的需求。 一般(6分):对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就设计与施工配合有方案或承诺。内容、流程、操作性一般,有简单实施事项或计划安排,勉强满足与施工配合的需求。 差(1分):设计与施工的配合内容简单,整体评价差。 | 优(15分):对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具体的方案或承诺。前期工作配合描述详尽,有具体实施事项或计划安排,完全满足前期工作需求。 良(12分):对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较具体的方案或承诺。前期工作配合描述较详尽,有较具体实施事项或计划安排,较好满足前期工作需求。 中(9分):对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一定的方案或承诺。前期工作配合描述中等,有一定实施事项或计划安排,基本满足前期工作需求。 一般(6分):对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基本方案或承诺。前期工作配合描述简单,有简单实施事项或计划安排,勉强满足前期工作需求。 差(1分):设计与前期工作配合内容简单,整体评价差。 |
|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22年11月3日09时30分”,现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1月9日09时30分”。 | |||
请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1号楼17楼合约法务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韦敏 0771-2235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
联系方式:黄成斌 0771-5501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成斌
电 话: 0771-5501091